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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师德修养》等必修课程学分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0-06-042775

本校全体须参加“十一五”培训的干部、教师:

浦东教发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北片学校申报“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分的通知》,对《师德修养》、《现代教育技术》两门必修课程学分申报作了安排。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教发院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对我校实施作出如下安排:
一、关于《师德修养》学分考核认定
本校全体须参加浦东新区“十一五”培训的干部、教师每人提交一篇《师德修养“十一五”总结》(字数不少于1000字,五号字,用A4纸打印,题目下列出单位、姓名、培训编号,左边留有装订线)。中学部于6月13日之前交到科研处方兴老师处,小学部于6月12日之前交出,过时不侯。
1.十一五期间始终在上海市实验学校工作的干部教师,由学校党组织对其师德表现进行考核。
2.十一五中间由本区外校调入的教师,须回原调出学校将原校填写的《考勤、考核记录表》同时转入,在备注内写明原来学校。
3.十一五中间由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县转入的教师,请到人事处将调令复印件复印后交到科研处方兴老师处。须将调令复印件附在《考勤、考核记录表》后面。

二、关于《心理辅导技术》及《教育理论》学分的考核认定
凡2008年底未提交过《心理辅导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案例(不少于600字)和《教育理论》体会文章或教育教学案例(不少于600字)的干部、教师,本次可一并补申报。也于6月13日前提交相应材料,由学校安排代为申请该必修课程学分。格式要求同《师德修养》总结。

三、 关于《现代教育技术》学分考核认定
1、非“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中级)”对象的学校,即所有幼儿园学校。
(1) 教师每人提交一篇现代教育技术的课堂教学应用案例(字数不少于600字,五号字A4纸打印,左边留有装订线)。
(2) 幼儿园学校填报《浦东新区“十一五”校本研修学校手册》中的附表7《校本研修活动记载表》、附表8《校本研修活动考勤、考核记载表》(本表需同时提交Excel电子稿),两表均须A4纸打印,左边留有2公分装订线。学时不少于50学时,合格者记2学分。
2、 “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中级)”对象的学校,即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及其它相关学校,请各校赶紧按市、区要求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 由区项目组统一考核认定学分。特此通知!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10-6-3
附教发院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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