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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新秀的通知
作者:陆伶俐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4-06-241531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见附件1,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浦东新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现正式进行2024-2026学年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2024学年教育新秀下简称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新秀的申报工作。关于学校上报三类人员名单、个人上报学科带头人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上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由学校委派专人,在规定时间段内,上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正式推荐名单。后续区域将通过评审遴选出学科带头人,通过综合审定确定骨干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学科带头人

浦东新区区域内各类基础教育单位具有高级职称不含正高级的在职教师。应具备高尚的教育理想,坚定的教育信念,深厚的教学功底,丰富的教科研经验,一定的带教引领实绩;有能力、有意愿承担区域层面专业活动,引领教师发展。

2.骨干教师

浦东新区区域内各类基础教育单位具有中级或高级职称不含正高级的在职教师。应具备坚定的教育信念、扎实的教学功底,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意识和带教引领经验;有能力、有意愿在学校、集团或学区层面组织策划团队专业活动,引领教师发展。

(二)学校推荐比例

根据文件精神,除中、高级职称教师人数不足的情况外,学校推荐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总数必须符合以下比例要求,对于该比例下具体推荐的学科带头人人数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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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获得区学科工作坊或区名师基地“优秀学员”称号的2021-2023学年青年新秀且职称达到中级及以上的,可不占推荐名额。

2)所有结果向上取整,如:计算得出可推荐3.1人,则实际推荐4人。

(三)注意事项

1.浦东新区区域内每一个基础教育单位都必须申报骨干教师且达到上述比例(除中、高级职称教师人数不足的情况外)。

2.根据文件,所有有意愿成为浦东新区2024-2026学年任期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均需参加本轮申报。2021-2023学年任期区学科带头人,如有意愿成为2024-2026学年任期学科带头人也须重新申报参评。

3.根据文件,针对2021-2023学年任期学科带头人,终期考核成绩为基本合格及以上含特殊情况“未考核”者具备本轮参评学科带头人的资格,终期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仍具备本轮参评骨干教师的资格。

4.学校应保证推荐教师的学科比例均衡

5.学校推荐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经区域审核通过骨干教师资质学校推荐的学科带头人评审通过方可认定为学科带头人,评审未通过的认定为骨干教师(无需再次提交名单)。

6.确定流动至本区其他单位的教师,原则上由新入职单位进行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推荐。

7.2024年新开办的学校,可以以20242026年拟招聘总人数为基数计算可推荐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总比例,2023年新开办的学校可以在现有在职教师基数中增加20242025年拟招聘总人数以上学校推荐的总比例可小于规定比例。

8.申报学科带头人的教师,所申报的学段学科原则上与已取得的高级职称学段学科相一致,确因实际从事岗位与职称所在学段学科不匹配等原因导致无法一致的,须由学校进行说明,说明模板见附件2《关于本校教师申报学科带头人的学段学科与高级职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

(四)填报材料准备

因平台定时开放,请学校提前准备好下表所列的材料,便于及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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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上报教育新秀名单

由学校委派专人,在规定时间段内,上报教育新秀的正式推荐名单。下学期区域将组织教学类比赛,遴选出教育新秀。

(一)基本条件

 浦东新区区域内各类基础教育单位教龄25年[即从事教师工作1年以上6年以下,又即从事教师职业起始时间为2018(含)学年至2022学年(含)]且本轮未申报为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在职教师。

(二)学校推荐比例

1.以学校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人数作为基数,按照不同学校类别对应的比例计算可推荐人数(产生小数向上取整)。各校可推荐比例如下

1)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的20%

2)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的15%

3)非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校可推荐符合申报条件教师的10%

2.不占学校推荐名额的情况

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可不占推荐名额进行申报。

1)浦东新区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浦东新区“新苗杯”教学比赛、浦东新区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教学竞赛、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教师教学评选一等奖;

2)上海市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上海市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教学竞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教师教学评选等第奖;

3)主持区级及以上行政或相关职能部门课题(须结题),参与市级及以上行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课题(须结题)。

(三)填报材料准备

因平台定时开放,请学校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方便届时及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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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申报学科带头人材料

学校在平台上确认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提交后,被推荐为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个人可登录平台进行申报。如学校未完成上述提交,或学校上报的学科带头人师训号错误,教师个人将无法进行填报。

因平台定时开放,请申报学科带头人的个人根据《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7)、《申报学科带头人个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8)准备相应材料。

四、平台操作说明

平台网址:jsxuexi.pdedu.sh.cn

平台开放时间:2024年6月2514:00~6月27日23:59

(一)平台登录

学校专门负责本次填报的教师以及被推荐为学科带头人的教师本人通过如下方式登录平台。

1.已有账户

使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账户登录(即查询学分和学习市级共享课程的平台,用户名为师训号)。

2.暂无账户

暂无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账户的教师可通过以下方式建立账户。

打开网址:https://www.wjx.cn/vm/hwOcut7.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个人信息,等待账号建立成功的短信。收到短信后,根据操作提示进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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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账户建立需一定的时间,无账户的教师尽早完成此步,以免影响申报进度。

(二)登记和上传

学校分别点击进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正式推荐(单位填报)”“教育新秀推荐(单位填报)”进行填报,个人在学校申报完成后点击进入“学科带头人申报(个人填报)”活动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可进行保存,但全部完成后务必点击“提交”方为完成。平台操作说明分别见活动页面帮助文档。

五、后续工作

学科带头人答辩拟于2024年7月上旬开展,形式为在线届时请学校及时接收和转发通知至相关教师,按要求参加答辩关于答辩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教育新秀的遴选活动将于下学期开展。

六、咨询联系

(一)业务咨询

请各校师训负责人务必先行阅读研究文件和通知,如仍有问题可咨询项目组。为保证电话畅通,请各校将教师个人的问题汇总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问询。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项目:50903449  顾老师、周老师;

教育新秀项目:58892063 金老师。

(二)技术支持

所有平台账户申请、登录、操作等技术问题请联系:

13816555670  荣老师;17701838155  仇老师。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注:申报教师关注群消息,及时完成各项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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