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学
关于申报和递交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的通知
作者:韩如军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0-10-192472

  根据《关于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

项目申报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启动了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工作。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承担区域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我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人要求

1. 教师实践研究项目

申报人须为参加过校级或区级项目或课题研究的青年教师,教龄一般为4-5年;经区校推荐,在发展潜力、组织能力和研究能力等方面较为突出的申报人,教龄可低于4年;其他项目组成员均须为2-5年教龄的青年教师。

2. 学校实践研究项目

申报人须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已有一定研究与实践基础的领导、师训负责人或骨干教师等。

3. 区域实践研究项目

申报人须为各区教育学院具有2年以上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培养、指导和管理等方面有经验的领导或师干训部门相关人员。

   二、项目要求及申报材料

请所有申报者仔细研读《关于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见附件1)、《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实践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2)以及《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专业发展实践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中有关本项目的申报要求及管理办法,填写《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实践研究项目区域汇总表》(见附件5,每位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填写一条)。

   三、材料递交

    本次区域申报须提交的材料有:

    (1)《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电子稿1份,纸质稿2份加盖学校公章;

    (2)《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实践研究项目区域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稿1份。

上述申报材料须于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4点前递交浦东教发院,浦东教发院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

《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请以“申报人姓名-学校-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实践研究项目区域汇总表》电子版请以“申报人姓名-学校”的格式命名,将两个文件发送至邮箱:pd_qnjs@163.com

《2020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2-5年)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送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浦三院区)浦三路385号1号楼205办公室王老师(不接收邮寄)

未尽事宜,请联系:孙老师  电话:58892063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