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实验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各位教职工每人撰写一份本学期的工作小结(考核表见附件),字数500字左右。请于6月18日前完成,交部主任,由部主任收齐后交校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