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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浦东新区2005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对象的通知
作者:陈罡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5-01-053770

关于推荐和培训2005年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评对象的通知
各教育署:
根据区社发局教育处指示,2005下半年将再次评选区学科带头人90名、区骨干教师8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署把申报比例告知本署所属的中小幼职校,区学科带头人
占教师比例为0.5%,区骨干教师占教师比例为4.5%。各校在上述规定的比例数上,以1:1.1的比例推荐参评对象名单(申报表格须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见附件点击下载附件;点击下载附件),于2005年元月13日前名单和软盘交至教育署。
2.教育署要对学校申报的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如学历、职称)和
比例控制数的审查, 并于2005年元月20日前把审定后的名单和软盘一起交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骨干室。
3.教发院骨干室将在申报评审前组织专题培训活动,以提高这些
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参评水平。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骨干室
200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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