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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十五"师干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5-03-113340

各位教师:
"十五"师干训已近尾声,为做好教师继续教育扫尾工作,浦东新区教育学院特进行审核"十五"师干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的工作.为避免我校教师可以免修的学分漏报\少报,请各位教师自行对照教育学院的通知.如本人有可免修的学分且以往未申报过,请于3月21日前向科研处提出,以便统一代为申报.
科研处
2005年3月11日

附浦东新区教育学院关于审核"十五"师干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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