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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学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5-06-303604

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自今年起,校级课题的收缴在8月底进行,校级课题的评审提前到每年的9月份进行。故请已立项的校级课题承担者,利用暑假完成课题报告的成文与修改,于8月31日前将课题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等)交科研处。现将递交的科研成果的要求规定如下:
1. 各结题课题须交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件(均于8月31日前)。
2. 文字稿和电子稿格式要求均为:
标题文字:小2号字号,自定字体。
内容文字:5号字号,宋体字体
3. 电子稿请大家进入“网站管理”→“教师天地”→“添加论文”,正确书写标题,并将稿件以附件形式上传。
另外:
2005学年度新课题请大家酝酿,详情见开学后通知。请各教研组、各位教师踊跃申报集体或个人课题。
科研处
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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