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颁发“十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请全体参加“十五”进修的教师于2005年10月17日(星期一)之前交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并在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照片请交给科研处老师。望相互转告!科研处200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