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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收取照片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1-09-202706

各干部、教师:
在浦东新区教育局领导的关心下,经各单位的积极配合,“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即将完成扫尾工作,进入“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发放阶段。
为办理“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须收取每人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具体安排如下:
中学部各教研组长收齐本组教师包括参加干部培训的教师照片后于9月底之前交到方兴老师处,照片反面请写上本人姓名及师训编号。
小学部由朱晶晶老师收齐小学部教师包括参加干部培训的教师照片后于9月底之前交到方兴老师处,照片反面请写上本人姓名及师训编号。
由于浦东新区学校众多,教发院将在双休日指定学校分批办理,给某所学校办证时间只有一天,我校将按指定时间前去办理。故请各位教师务必按时交出照片,以免耽误本人办证。请相互转告!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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