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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一特需课程学员学习自评表的记录通知
作者:袁万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1-09-282865

各位高一特需课程学员:
请按照学习计划书的进度,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完成相关学习过程的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与指导老师建立密切联系,在特需课程时间或其他时间(提前约定)进行交流探讨;
2.每周完成学习过程的记录,在当周的周日前发至邮箱:shalong1ljldes2@sina.com ;
(《上海市实验学校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2011学年第一学期特需课程学员自评表》见附件)

上海市实验学校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组
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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