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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浦东新区2011学年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上交注意事项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2-05-162524

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根据《浦东新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版)》,2011学年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考核有关材料上交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在职的上海市特级教师(已评为区基地主持人的特级教师参加基地主持人考核,不参加此考核)
2、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为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其中第二期优青教师因参加年底优青考核,此次缓考)。

二、考核材料内容
考核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考核材料封面(附件一),请务必填写聘书编号(特级教师除外);
2、继续履职意愿表(附件三)(特级教师除外)
3、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登记表(附件二);
4、在校履职与校内引领情况表(附件四),只交此表即可,无需交附件;
5、教学展示
以教学展示标签页(附件五)为首页,后附2011年7月1日后开设的区级(署级)及以上示范课相关材料,包括展示课教学评价表或学段学科组活动记录表复印件、教案、教学反思。
6、开设课程
以开设课程标签页(附件六)为首页,后附2011年7月1日后开设的教师职务培训课程或其他区级及以上项目培训讲座相关凭证材料的复印件;
7、带教相关成果(仅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上交)。特级教师上交带教教研组相关的过程性和成果性材料,学科带头人上交的带教成果材料需为聘期第一学年考核时提交带教协议中的学员的成果。
以带教情况标签页(附件七)为首页,后附所带教教师取得的成果,如教学展示证明、教师培训课证明、论文、课题研究、获奖等。
8、课题研究和论文
提示:仅提交一篇最能反映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即可,提交多份的,默认第一篇材料。
(1)课题研究和论文必须以课题研究和论文考核标签页(附件八)为首页,后附相关课题研究、论文(著)相关材料。
(2)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1年7月1日以后主持或参加的区级及以上课题,或2011年7月1日以后在署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课题研究,未结题的,附已审定的教育科研课题申请书复印件、课题进展情况及已取得阶段成果;已结题的,附结题报告或成果。
(4)论文,附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时间、目录和文章复印件;论著,附论著封面、编者、时间、目录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必须用线装订成册。

三、考核材料上交时间和方式
1、特级教师的考核材料请于2012年6月4日前直接交至教发院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08室);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材料请于2012年6月1日前交各学段学科组小组长处,学段学科组小组长对每位组员参与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打分,并将结果填入每位组员材料的“考核登记表”中,最后按组员聘书编号排序并汇总考核材料提交情况,统一于2012年6月5日前交至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08室)。
2、各学段学科组小组长2012年6月5日前请将本组2011学年的活动整理编辑为教学实践专辑的文本和电子稿交至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08室)。
3、为了做好此次考核,请各位教师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按时间规定上交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逾期不收,因材料不全或材料上交不及时而影响考核成绩的,责任自负。

四、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于2012年6月上中旬进行。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2012年考核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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