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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一、高二特需课程制定学习计划书的通知
作者:袁万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2-09-292835

各位高一高二学生:
已获得“特需课程”立项批准的学生请在近期完成本学期的学习计划书(电子表),10月12日前日前发至bbywp@163.com。
(《上海市实验学校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2012学年第一学期特需课程学习计划书》见附件)

上海市实验学校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组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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