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本活动旨在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我校学生在某一领域的突出表现,集中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参评对象
凡我校在籍的中一至高三学生均可参评,参选人须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其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1月至12月。
三、报名方式
(1)每班推选1人;
(2)(必交)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3)(必交)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选交)鼓励提交PPT或视频资料,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多媒体资料可作为参选人事迹上报材料的一部分,以常用视频格式录制。
四、评选流程
(1)班级推选:12月9日至13日,班级层面推选1人,材料交给年级组长;
(2)年级推选:12月16日至18日,年级组长组织班主任评议,将候选人排序;
(3)部门推选:12月19日至20日,部门根据年级推选的名单,确定候选人名单;
(4)投票推选:12月23日至1月1日,进行网络投票、评委投票;
(5)确定名单:1月2日至6日,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审批;
(6)表彰颁奖:1月10日至1月16日,制作宣传片并在结业式上颁奖。
五、评审工作小组成员
马季荣、李萍、陈丽萍、金珉、张旻舒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