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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学校带教导师交材料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3-05-312561


基地学校带教导师:

请将你们申请学分或骨干教师考核用的材料按教发院要求: 书面材料交方兴老师, 电子稿发方老师邮箱,截止日期均为6月4日(星期二),请按时完成。

师训专管员
2013.5.31.

附基地学校的考核工作事宜:
三、基地学校的考核工作事宜
1、检查督促承担基地学校培训任务的带教导师将见习教师的《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培训手册》中各类评语填写完整;
2、基地学校对每名见习教师的“学校考评结论”填写在见习教师的《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培训手册》上P82-83(幼教P77-78)(注意“优秀”比例不超过25%)。学员的《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培训手册》暂存基地学校,待基地年检工作结束后按通知递交。
3、填写《考核结果汇总名册》(详见附件中的本表格,注意要用excel格式表格填报)。
4、收集本校带教导师的带教成果、荣誉材料,统一上交盖章或认定学分。其中:
(1)承担基地学校培训任务的带教导师的带教证明表(一式两份,已办好,在方老师处);
(2)承担基地学校培训任务的带教导师的示范课的教学评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教学设计、教后反思等)。
(3)申请认定区级科研学分的《带教导师科研学分鉴定申请表》及相关具体材料“学科专业带教的“临床”指导案例”和“本学科‘临床’诊断书”。
以上第3-4项的共4类材料,于6月5日之前,由基地学校派专人送达教发院浦三路院区1120室(奚老师收),同步压缩上传材料到工作邮箱xinjiaoshi20120901@163.com,邮件主题名为“某某基地学校+综合考核材料”。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58892930-8015,8028, 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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