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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办理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3-10-242224

各中学(职、院)、小学(特殊学校)、幼儿园及相关单位:

为方便部分教师递交申报2013年中学高级职务评定材料,针对遗失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情况,特进行集中办理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的工作,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填写《办理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10月3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室邮箱jfyjwcding@163.com。

2. 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室统一汇总后,审核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件答复是否可以办理结业证书遗失证明。

3.通过电子邮件答复可以办理证明的教师,凭个人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后的纸质《办理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于11月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到教发院浦三路386号1120室丁老师处,领取结业证书遗失证明。

逾期不再办理结业证书遗失证明。

因院区狭小,不提供停车位,请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特此通知。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3.10.23


附件1:《办理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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