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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3-03-182997

各位教师: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凡经学校同意参加高水平大学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培训,可以申报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为避免新入学学员错过该奖励申报,现将《办法》再予转发,以后将照此办理,不再另行通知。具体操作办法:

1.欲申请经费奖励的教师须在培训报名前填写《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入学申请表》(见附件一),报所在单位审批。

2.教师须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一周内填妥《浦东新区十二五学历培训奖励的入学报批名册》电子表,发送到方兴老师邮箱,并携入学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入学申请表》,交方老师报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初审。

3.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汇总初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13.3.18
附件:
附件1《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管理办法》
附件2《浦东新区十二五学历培训奖励的入学报批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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