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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4-05-122524

各位带教导师:
教发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这是一项时间性强的工作,请你们务必在充分领会通知内容的基础上,按批注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培训考核工作。
附通知及完成时间批注。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上海市实验学校基地

关于做好201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201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即将进入终期考核阶段。考核工作将依据《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工作要求》、《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聘任学校工作要求》、《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上述文件已汇编在《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文本汇编》中,并于2013年9月4日“基地学校及聘任学校分管领导会议”上发放,又在9月11日“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培训会议”、2014年4月1日“全区学校师训专管员培训会议”上多次传达了该文件精神,并强调各校认真组织学习。请各校严格按文件规定落实考核任务。
现将各考核主体的考核工作具体事宜布置如下:

一、见习教师本人的考核工作事宜
见习教师须完成《浦东新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化培训手册》(下文简称《手册》)上规定的全部任务,将综合自我评价意见填写到P82(幼教P77),于5月27日前交《手册》到聘任学校。

二、聘任学校的考核工作事宜
1、督促、检查带教导师及时、完整地填写见习教师《手册》中各类评语;(请务必于5月23日前完成填写)
2、聘任学校对每名见习教师的“学校考评结论”填写在见习教师《手册》内(中小学P83;幼教P78)。(本校做法:本校见习教师将手册填写后于5月23日前交部主任,由部主任填写学校考评结论,见习教师于5月27日前将《手册》交方兴老师处。)
3、5月28日前,见习教师将全部填写完整的《手册》交到基地学校方兴老师处;
4、整理本校培训相关档案材料,配合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家组来校进行工作年度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交出完成填写的聘任学校带教导师手册给方兴老师)

三、基地学校的考核工作事宜
1、督促、检查带教导师及时、完整地填写见习教师《手册》中各类评语(请务必于5月23日前完成填写);
2、基地学校对每名见习教师的“学校考评结论”填写在见习教师《手册》上(中小学P83;幼教P78);
3、根据《手册》内的聘任学校考评结论和基地学校考评结论,准确无误填写《浦东新区201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评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1,注意样表的Excel格式不能更改);
4、完成见习教师学员全部考核工作后,将《手册》返还聘任学校,由聘任学校将《手册》存入见习教师本人的教师业务档案。
5、做好带教导师相关考核材料的提交及学分办理工作
(1)递交签约带教导师的区级带教证明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待区项目组统一盖章后返还基地学校,另一份留区项目组备查,下同);(6月3日前交方兴老师)
(2)递交签约带教导师的区级示范课的教学评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教学设计、教后反思等);(学科带教导师务必填写,供骨干教师、校本研修申请3分学分用)(6月3日前交方兴老师)
(3)递交《带教导师科研学分鉴定申请表》(见附件4),为带教导师申请认定区级科研学分。须附相关具体材料“学科专业带教的‘临床’指导案例”,或“本学科‘临床’诊断书”的修订稿;(6月3日前交方兴老师)
(4)递交《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表》(附件5)及相关优秀事迹材料、《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汇总表》(附件6)。基地导师推优工作,应按照4月1日会议具体布置,参照《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稿)》(见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65022-650000008425.htm )等具体要求进行落实。
以上全部考评材料,各基地学校务必于6月3日之前,派专人送达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120室 赵老师收,邮编200125,并同步压缩上述材料到工作邮箱 jiaoxijiaoshi2013@163.com ,邮件主题名为“某某基地学校+综合考核材料”。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58892930-8026张老师或8015赵老师。
能否及时、准确提交见习教师上述考核材料,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的必要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浦东新区201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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