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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招生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4-10-292408

各教育署、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
为促进优秀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近期将开展“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2014-2016)(以下简称“基地工作室”,名单见“附件1”)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学校及以上层面发挥骨干作用、具有培养前途的教师;
2、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教龄不少于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基础厚实,发展意愿强烈,善于学习,勇于探索,且近两年未参加浦东新区任何基地工作室培训;
4、 同一“基地工作室”每校报名学员不超过2人;
5、 符合各“基地工作室”招生要求(见附件2)。

二、报名程序
1、10月29日,教发院发布招生通知。
2、10月30日—11月3日,学校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
3、11月4日—11月5日,学校将报名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接受个人报名,见“附件3”)送交教发院,并将电子表收齐后(无须汇总,不要打包压缩)统一发送至pdjdbm@163.com。
※电子表、纸质表两者缺一即不予报名。
※请将电子文件名改为“学校名称(姓名)”格式。
报送地址: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浦三路385号1312室)
电子邮箱:pdjdbm@163.com
咨询电话: 58894183转8027
联系人:孙老师

附件1:《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名单》
附件2:《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4-2016)招生简介》
附件3:《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2014-2016)报名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4年10月29日


本校教师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教师,填妥附件3:《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报名表》,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报名表送校长室,由校长签署意见后,到校务部盖章,然后交到10号楼501室方兴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报名表发到方兴老师邮箱,两者缺一不可。由学校集中办理报名事宜。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14年10月29日

请小学部转发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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