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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期末工作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4-05-262317

基地学校带教导师:

2013学年基地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老师们的努力下已进入结束考核工作阶段。根据教发院安排,见习教师到基地学校每周一、四的常规集中见习5月29日为本学年最后一次。此后带教导师可根据自身结束工作需要自行通知安排见习教师的带教活动。带教期间如有借用物品的请及时归还。

今后基地学校与带教导师的联系与沟通将通过校园网通知等发布,请带教导师予以关注。
今后基地学校与见习教师(含本校见习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发布,在没有拿到见习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前请见习教师经常关注自己的邮箱,期间基地学校会与见习教师就见习事务进行联系,请带教导师关照自己的学员。

带教导师(含学科带教导师和班主任带教导师)请完成带教导师资料袋所有内容的填写并于6月上旬将文本交到方兴老师处,电子带教资料袋自行保存,学校将对带教导师的带教工作进行评价。此项工作是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年检内容之一。

另外,对5月12日校园网《关于做好2013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做好带教导师相关考核材料的提交及学分办理工作”再次提醒:
(1)递交签约带教导师含学科带教和班主任带教的区级带教证明表(见附件2,附件均见5月12日通知,下同),一式两份(一份待区项目组统一盖章后返还基地学校,另一份留区项目组备查,下同),凭此复印件可向学校申请学校研修学分1分,也可供骨干教师任期考核用。(6月3日前交方兴老师)
(2)递交签约带教导师的区级示范课的教学评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教学设计、教后反思等);(仅学科带教导师填写,可供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用、另可供带教导师申请校本研修3分成果学分用)(6月3日前交方兴老师)
(3)递交《带教导师科研学分鉴定申请表》(见附件4),为带教导师申请认定区级科研学分。须附相关具体材料“学科专业带教的‘临床’指导案例”,或“本学科‘临床’诊断书”的修订稿;(6月3日前交方兴老师)
特此通知!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上海市实验学校基地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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