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学
关于校园停车的温馨提醒
作者:金珉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4-08-302614

各位自备私家车的老师请注意:

  新学期即将到来,校园道路施工基本完成,停车位地面标志也已全部原位恢复。即日起,请各位老师按照停车证的对应编号有序停车,避免错位停车影响他人。

  另外,如需办理停车证的老师可以到6#107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配合学校做好车辆管理和校园安全工作。

  让我们共建和谐有序的校园文明环境!

                          校务部
                        2014年8月30日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