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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费用报销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4-12-052082

相关教师:

近日有教师询问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费用报销问题,经向校务部了解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费用报销办法上级有新的规定。

现将新的办法予以告知: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报名费用报销必须同时提交发票(90元)和合格证书,报销于教师取得合格证书一个月内向方兴老师申请,集中办理。特此告知。

师讯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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