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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通过教育技术考试却未登记学分的教师提交认证材料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5-04-172357

本校所有通过教育技术中级考试却还未获得学分的教师:

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培训关系从外区县转入的教师,请你们到区级平台(网址http://shixun4.21shte.net/login.aspx)查询本人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学分是否已经获得,如未获得,请你们按规定办法在4月21日前将材料交科研室方兴老师,学校将集中向教发院办理!

附教发院通知全文:


关于已通过教育技术考试却未登记学分的教师提交认证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中小学校:
目前,区教育技术项目组已经对所有在浦东新区内通过考试的教师进行了学分登记。有部分在外区市通过教育技术中级考试的教师因缺少信息没有登记学分。现征集该部分老师的相关信息,要求如下:
征集对象
中小学所有通过教育技术中级考试却未获得学分的教师
材料要求
1.教育技术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如果考试合格证书遗失,请登录www.ntet.cn(客服电话:61651128)打印成绩单并上交。
2.将学校名称、师训号码写在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右上方
提交时间
2015年4月21日~23日,9:00~16:00
提交地点
浦三路385号1312室 顾老师处,电话:58892163
如有疑问请咨询:刘老师,58892075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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