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教导师并见习教师:
浦东教发院日前发布了《关于组织2015学年见习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考评的通知》(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基地学校必须于11月12日前完成推优考评课和普查考评课的报名工作。为完成此项重要工作,经研究决定:
请学科带教导师与见习教师商量后确定见习教师是参加推优考评课还是普查考评课考评,并由学科带教导师负责于11月5日前将填妥的附件2:基地学校报名表(推优+普查)发到方兴老师校园邮箱,如果报名参加推优考评课的见习教师人数超过5名,基地学校将采用比赛等方式决定参加推优考评课见习教师名单。
特此通知!
附:
附件1:关于组织2015学年见习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考评的通知
附件2:基地学校报名表(推优和普查).
上海市实验学校见习教师
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