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了落实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有效推进“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了解决浦东新区在职教师市级共享课程报名难的问题,缓解教师学分任务的压力,经研究,决定仍通过团购方式组织一批课程资源,供浦东新区教师选择学习。现将本次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第一轮报名但是报名不成功的教师;或者未参加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第一轮报名的教师。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稿报名的办法进行招生、录取。
2、每人限报一门团购课程。
3、请各校下载《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见附件一),根据本校教师实际情况进行填表报名,即填写《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
4、请各校务必在3月13日15:30前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pdtuan@126.com[文件名以学校名称+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例如:某某单位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三、特别提醒
报名和学习的先决条件,是教师个人必须完成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信息确认工作。
为保证报名成功率,请各校师训专管员仔细核对报名教师的师训编号及在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中教师的个人信息(学科,学段,培训类型等),报名汇总表中所填信息不能包含空格,上述原因将造成教师不能被正常录取。
因一个学期每名教师只能报名一门市级共享课程,故报名参加团购的教师请勿再参加市级课程第二轮的报名,以免团购无法录取。
四、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均采用在线培训(即网上学习)方式。
2、由于本次培训开班时间需与课程提供方协商,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录取后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记录学分,并由教师个人承担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登录平台进行课程评价,否则不记录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招生计划》
附件二:《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3.9
本校教师报名办法:
报名教师填妥《附件二:2017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浦东新区(团购)课程各校报名情况汇总表》,于3月13日中午12时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表》发到方兴老师校园邮箱。培训编号仍沿用原9位、10位师训号,师训号升级将在本次报名结束后系统更新!本校报名序号教师不用填写,由学校接收汇总时填写。
请小学部转发本通知!
上海市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