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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中学部校区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桩更新的说明
作者:金珉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7-11-172668

各位教职工:

  我校于2015年暑假期间在中学部引入国家电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台,由于安装的是试点实验用桩,性能、质量都不稳定,经常发生故障。经过两年多时间的使用,现仅有一台充电桩尚能正常使用。鉴于我校教职工使用新能源车辆的数量逐年增加,校务部后勤服务中心会同相关企业协商更新方案,将于近期拆除老旧充电桩,统一由第三方充电桩供应商提供服务。

  设备更新之后,中学部新能源车辆充电区域保持不变,第三方企业将根据市场价格收取适当的充电服务费。目前定价为每度电收取服务费0.6元,加上每度电0.64元,使用人实际支付每度电1.24元,此项费用由充电桩使用人自己承担,所有操作可通过企业相关APP充值实现。

校务部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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