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学
关于2016年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10-282220

各教育署、中(职)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以下简称《意见》,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新一轮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工作室、基地”)主持人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根据浦东新区骨干教师培训分学科学段需求分析,结合目前基地工作室学科学段分布情况,新一轮主持人评审范围作如下要求:
(一)小学、初中学段的语文、数学、英语
(二)学前教育、音乐、体育

二、申报条件
(一)新评工作室、基地主持人申报条件
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基地主持人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知名度。
1、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申报对象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身体健康,已退休或距退休不足一年的教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特级教师称号;
(4)新申报的男教师须未满63周岁、女教师须未满58周岁。
2、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基地,申报对象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在岗的教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特级教师称号。
(二)续聘工作室、基地主持人条件
原工作室、基地主持人,聘期考核良好以上,愿意接受续聘,且符合“浦教人【2010】5号”文件相关规定,免于评审,直接续聘为新一轮工作室、基地主持人或副主持人。

三、操作程序
工作室、基地主持人申报和评审的时间节点如下:
(一)10月28日,教发院发布《基地、工作室主持人申报通知》。
(二)10月29日-11月8日,学校动员、教师个人提出申请,递交所在单位(退休人员为原所在单位或挂靠单位);申请者所在单位汇总材料。
(三)11月9日,申请者所在单位将材料送交浦东教发院。
(四)11月10日—11月15日,浦东教发院整理材料、筹备评审工作。
(五)11月16日,浦东教发院组织专家组评审、答辩。

四、申报人需提交材料
1、《综合评审表》(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见附件2);
2、申报人成果/荣誉复印件(一份)。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浦三路385号1312室 邮编:200125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58892163 电子邮箱:pdms101@163.com
附:(转发者加注:附件见浦东教发院同名通知附件,网址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9493.htm?Page=1,此处略)
附件1. 《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
附件2:《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综合评审表》
附件3:《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二O一六年十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