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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浦东新区2017年春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12-062035

各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构建“开放、多元、科学、亲和”的区域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切实做好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工作,现进行中小幼各学科2017年春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征集工作(6月28日已发布《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征集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浦东新区所有有课程开发能力和意愿的教师,不限特级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可独立开发,也可组成课程开发团队合作开发。
二、征集要求
1.依据《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指南》(见附件1),进行课程开发与建设。
2.本次征集为“十三五”第一次课程申报,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孵化与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要求,除“十二五”52门精品课程外都需要重新申报。
3.课时:5、10、20、30、40课时。
三、征集方式
请课程申报人填妥“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和“课程汇总表”(见附件3),完成课程完整讲义,并将文件打包,以“学段-学科-领衔申报人姓名-课程名称”的格式命名,于12月14日24: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pdjpkc@126.com),以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过时不候。
纸质材料【①“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②完整的课程讲义一份(包括所申报课程所有章节内容,PPT不能替代讲义)】于12月13日、14日(9:00-16:00)送至浦三路385号1312室王老师处。
四、课程评审
1. 凡“十二五”评审通过课程,进行材料评审。需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完整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如:讲义不完整;用PPT替代讲义;讲义内容与实际课时不匹配等)不予通过。
2. 所有“十三五”新申报课程,进行材料评审与答辩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于12月23日至2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58892063 童老师
58892130 胡老师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12.6
附件1:课程指南
附件2:课程申报表
附件3:课程汇总表
附件1、附件2、附件3请见教发院同名通知附件,网址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9667.htm?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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