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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学年见习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考评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11-291952

带教导师并见习教师:

刚接浦东教发院发布的《关于组织2016学年见习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考评的通知》(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基地学校必须于12月3日前完成推优考评课和普查考评课的报名工作。为完成此项重要工作,经研究决定:

请学科带教导师与见习教师商量后确定见习教师是参加第一批推优考评课还是第二批普查考评课考评,并由学科带教导师负责于12月1日(星期四)中午12时前将填妥的附件2:基地学校报名表(推优+普查)发到方兴老师校园邮箱。如果报名参加推优考评课的见习教师人数超过5名(40%),基地学校将采用比赛等方式决定参加推优考评课见习教师名单。
特此通知!

附:
附件1:2016见习教师课堂教学考评通知
附件2:基地学校报名表(推优和普查)

上海市实验学校见习教师
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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