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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8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报名时间安排的通知(重要!)
作者:陆如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8-09-132683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完成十三五对中小幼教师的市级学分要求,有效推进2018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招生报名工作有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秋季开设的课程及班级信息在9月8日以后在平台上开放,全区教师均可以上线浏览,对有意向的课程班级做好“收藏”。(收藏非正式报名,是缩短报名过程,减轻网络压力的手段)

2. 本次课程的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至9月28日,培训时间为: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具体安排如下:

学员第一次报名(每天8:00-23:00)
9月16日-9月19日

校级初审: 9月20日、21日

班级条件调整: 9月24日 17:00前

学员第二次报名:(每天8:00-23:00) 9月25日、26日

校级二次审核: 9月27日17:00前

班级审核: 9月28日

培训开班: 10月起


3、教师个人登陆上海市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jsgl.21shte.net)进行报名。

4、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5、请各校师训干部将本校教师参与培训情况的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审核时请注意区分面授和在线课程。

6、2018年9月10日-9月12开放教师个人信息修改,此时教师无需申请即可修改个人信息,逾期需向学校师训干部提出修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修改(提醒:请老师们尽快提出修改申请,学校师训会及时审核通过,通过后才能报名)。信息确认包括工作经历及学习经历,为必填项。教师个人确认后由学校管理员审核提交,本次确认后在十三五市级平台上教师个人信息状态为未确认的,将无法报名此次培训课程。

7、课程班主任完成结业操作后,学员须对所学课程进行网上评价方可获得学分,如报名录取后无故缺席培训将被纳入黑名单,自动丧失下一年的报名资格。

特此通知。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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