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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对象的评审答辩的通知
作者:陆伶俐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8-06-212799

转发教发院通知:

各相关学校(幼儿园)及教师:

经过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与推荐,浦东新区2018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申报工作已完成。现将于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7日开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对象的评审答辩工作。

本次评审将按学段、学科分成61个组,以专家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现将有关参评对象的分组与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1、答辩分组与评审时间
本次评审共分61个评审组。其中第1组到第32组的评审答辩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第33组到第61组的评审答辩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
学科带头人参评对象,每人答辩10分钟;骨干教师参评对象,每人答辩8分钟。
答辩分组、答辩日期以及具体个人的答辩时间点请参见附件。

2、答辩地点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近东方路),地铁6号线临沂新村站可达。各组具体答辩教室安排,将于评审现场签到后告知。

3、评审要求
请所有参评对象提前30分钟至答辩等候室(一号楼1楼阶梯教室)签到,签到后请在答辩等待室候考和叫号。

4、其它事项
(1)因各评审组的答辩时间不同,请各位参评对象仔细核对和确认自己所在小组的答辩日期和自己个人的答辩时间。评审答辩时间不可更改与调整,请各位参评人安排好个人时间,准时参评。凡因各种原因缺席评审答辩的参评者,视为其主动放弃评审,责任由参评者本人自负。

(2)教发院浦三路院区因场地有限,不提供停车位,请参评对象搭乘公共交通前往。

(3)2016~2017学年在任的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且本聘期内区域考核等第为合格的,若还未提交评审申报材料的,可于2018年6月22日之前由本人将个人申报重新评审的材料直接交至浦东教发院(浦三路385号1号楼210室)。其具体答辩分组、答辩时间点将于交材料时告知本人。

(4)申报新评学科带头人的在任区骨干教师中,若2016~2017学年区骨干教师考核等第未达到“优秀”的,属学科带头人申报资质不符,已取消答辩资格。

(5)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发院骨干办公室,电话50903449。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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