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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高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作者:唐惠康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7-09-292307

根据区职改办相关会议精神,2017年高级教师评审已启动。请有意申报2017年中学高级教师的教师,参照我校制定修改的“打分表”,正确填写“自荐表”,按填写表格内容顺序整理好材料(可打印目录),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的一定要相关负责人签名)。于10月9日下班前准时交人事室。由于时间较紧, 希望大家积极配合。

注意事项
(1)请确认自己符合高级教师评审基本条件(见附件一、二,计算机、英语已不作硬性条件)
(2)请参考“打分表”,认真填写“自荐表”(见附件三、四)
(3)自荐表上没有而想提供的其它材料整理时请放在材料最后
(4)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违诚信,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5)今年高级职称名额为二个。
人事室
2017年9月29日

附件:附件一
附件:附件二
附件:附件三
附件: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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