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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和”浦东新区园丁奖”的通知
作者:马季荣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9-04-223156

各位老师: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和“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实施方案》已经下达,现将文件公布(请见附件),并将“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条件公布,“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条件参照“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条件。
2019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提高教育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请各位老师在本周二下班前向部门领导推荐合适人选。

校党委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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