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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计算机和电视机的通知
作者:朱建国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7-06-263073

通 知

学校搬迁在即,学校的信息化工作也将更上一层楼。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特对全校的计算机和电视机作如下安排。
在7月3日之前,全体教职员工留存在学校计算机内的文件,请自行进行备份,过时如被清除,请自行负责。
7月3日中午(12:00-12:30),请各个办公室的负责人,将各部门所拥有的台式计算机全部交还给教育技术组(显示器、主机、键盘和鼠标,网线和电源线等)。
在求真楼的办公室的计算机,请交到求真楼五楼办公室;其它办公室的计算机,请交至勤思楼底楼102室。如因暑期办公需要,不能按时交还的,则请主动与教育技术组联系,商定交还的时间。
各教室的电视机,请各位班主任于6月29日中午(12:00-12:30), 交至勤思楼底楼102室。
新学期所需使用的计算机,请在新校区,等候教育技术组通知领取。



教育技术组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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