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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讲课金及递交开课证明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7-10-112677

各位2007年上学期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课教师: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将进行2007年上学期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讲课金及开课证明办理工作,请相关开课教师填好"240课程登记表",于10月15日前交学校科研室方老师,由学校统一前往办理。("240课程登记表"可在教发院培训部网站“名师园地”栏目下载,网址www.jfypxb.pudong-edu.sh.cn)。
上海市实验学校科研室
2007年10月11日

附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相关通知: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相关教育单位:
由于全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积极参与2007年上学期全区共开设了教师继续教育课程616门,教发院培训部对这些课程进行了抽样监管,对所有课程的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验收工作已全部结束。现研究决定进行2007年上学期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讲课金及开课证明办理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07年10月16日(周二)至10月18日(周四)每天上午9:00至下午3:30
二、办理地点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培训部教务处(峨山路180弄13号108室)
三、办理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来办理。请各校派师训专管员来领取本校开课老师的讲课金,并将本校开课教师填好的"240课程登记表"带来盖章("240课程登记表"可在教发院培训部网站“名师园地”栏目下载,网址www.jfypxb.pudong-edu.sh.cn)。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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