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学
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2007学年度研修课程学分申报与认定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8-09-032713

各位参加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干部与老师:
根据《浦东新区“十一五”校本研修指导意见》的精神,现将教师专业发展学校2007学年度研修课程学分申报与认定工作布置如下:
1. 申报对象:我校所有须参加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干部与教师。
2. 申报方式:在规定时间交出填写完整的《浦东新区“十一五”校本研修教师手册》和在本学年内论文发表的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或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如有公开课展示的请附公开课展示证明(以上均可申报相应的学分)
3. 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9月16日,过时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作自动放弃学分处理。
4. 申报地点:学校综合楼505-1室研究所
5. 申报说明:为了使大家能够顺利获得应得的学分,故请抓紧于近日完成教师手册的填写,研修课程中的学习、实践项每参加8次活动认定一个学分,参加过的活动要实事求是填写。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08年9月3日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