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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本学期教师培训课程讲课金及办理开课证明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8-06-182590

各相关教师:
由于全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积极参与,2008年上学期全区共开设了教师继续教育课程384门,教发院培训部对这些课程进行了抽样监管,对所有课程的教学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验收工作已基本结束。现研究决定进行2008年上学期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讲课金及开课证明办理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08年6月24日(周二)至6月25日(周三)每天上午9:30至下午3:30

二、办理地点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培训部教务处(峨山路180弄13号108室)

三、办理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办理。请各校派师训专管员来领取本校开课老师的讲课金,并将本校开课教师填好的"240课程登记表"带来盖章("240课程登记表"可在教发院培训部网站“名师园地”栏目下载,网址www.jfypxb.pudong-edu.sh.cn)。

四、注意事项
对于培训已经结束但教学管理材料(包括讲义、学习情况表、上课点名表、教学进度表、评价意见表等)尚未上交的课程,请主讲教师于2008年6月19日之前(周四)尽快完成材料的上交。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
200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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