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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提交申报材料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0-05-142517

各教育署、中(职)小学、幼儿园及其它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浦东新区教育系统加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4号)文件精神和《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审工作细则》安排,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材料提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提交材料
1、材料1:综合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单面打印。
2、材料2:相关证明材料
(1)学历和职称证书:本科学历(含本科以上)证书复印件和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证书复印件,未交的,则视为学历或职称不合格。
(2)论文和论著:①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发表的刊物如为书籍,另需提交版权页复印件);②论著,论著封面、目录、参与编写部分和版权页复印件。
(3)荣誉证书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只需一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①封面<样式见附件2>、目录,②学历和职称证书,③论文和论著,④荣誉证书,⑤其他)。(其中③④二项时间要求:2007年1月1日之后)
3、材料3:教学录像
(1)教案(一份),教案封面样式见附件3;
(2)光盘:①时间要求:2007年1月1日之后拍摄的教学录像;②盘片用光盘盒装好,以免损坏;③光盘盒上粘贴统一格式的标签(光盘标签样式见附件4)。
二、提交时间和地点
学校需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统一档案袋,档案袋左上方需注明“南北片、署别、申报类别、姓名、学校、学段、学科”(样式见附件5),并统一将申报材料于5月24日——28日上交至教发院。
北片学校请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发院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08室);南片学校请将申报材料交至原南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惠南镇车站南路3号1202室)。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有关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请参见《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评审工作细则》(见附件6)。
三、联系方式:
北片:教发院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08室),李老师,电话:50903449
南片:原南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惠南镇车站南路3号1202室),张老师,电话:58006542
附件1:综合评审表.doc
附件2:证明材料封面.doc
附件3:教案封面.doc
附件4:光盘标签.doc
附件5:档案袋标签.doc
附件6:2010年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细则.doc
附件7:骨干后备及柔性流动优秀教师名单.xls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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