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一学生: 经过面试已初步获得“特需课程”立项资格的学生请在近期完成相关信息的电子表,9月13日前发至bbywp@163.com。(《上海市实验学校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特需课程正式立项申报表》见附件) 上海市实验学校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组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