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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的通知
作者:唐惠康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1-06-173124

为将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放工作做得更好,请有16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教职员工(包括已到学校办理过独生子女费申领手续的教职员工),于6月20日将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交人事室。谢谢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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