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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校本研修“成果学分”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2-10-242462

各位老师:
2011学年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学分申报即将截止。老师们在完成学分申报电子表发送后千万不要忘记将“成果学分”申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给方兴老师,没有成果学分证明材料复印件,浦东教发院对该项学分申请是不予认定的。经查尚有部分老师证明材料复印件未交出,特再作提醒。

另外学习、实践活动等校本研修过程学分本次只申报,证明材料请老师们自己保管好,以备浦东教发院检查。如听了10节公开课,请将10节课的听课笔记保存好。余类推。请相互转告!

不明之处可咨询方老师,来电请用外线拨打虚拟分机:86175

学校师训专管员
20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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