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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通知
作者:陆如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9-05-302821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开展教育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优秀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育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活跃学校教育科研氛围,特此开展2019年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本区各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校、特殊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在职教职工。
二、参评要求
1、参评论文是近年来作者独立或与他人合作撰写的论文,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教材、教辅资料不在参评范围之列。
2、论文需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能反映在学校管理、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校本研修、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所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3、论文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引文要注明出处,论文字数在1万字之内。
4、论文应原创,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5、已获得过区以上教科研成果奖项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6、本次评选实行限额申报的办法。各类学校申报论文的数量一般不超过10篇。
7、填表时要写明研究(学科)方向。
8、参评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格式: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论文题目采用三号黑体,每段首起空两格,1.25倍行距。
四、申报方法
1.凡申报者需填写《浦东新区教育学会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表),申报表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盖上公章。
2、申报表和论文各一式两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的首页。申报表和论文纸质材料统一报区教育学会。
五、论文评选
浦东新区教育学会将组织论文评审小组,对论文进行初评和复评。论文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进行学校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获奖论文由浦东新区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六、本校操作办法及时间节点
1、本次论文评选由科研室统一组织。
2、2019年9月1日--9月20日16:00,请各位老师将申报表和论文按指定格式要求打印,交至科研室10号楼502室魏春丽老师处,由科研室统一去学校签署意见,盖学校公章。
3、科研室根据区里要求,择优送报。
请小学部、国际部转发该通知。
科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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