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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带教导师综合考核的通知
作者:韩如军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9-05-303161

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及相关学校:

2018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陆续进入终期考核阶段。请各学校根据《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工作要求》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完成基地学校带教导师综合考核各项任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区级带教证明

请根据每一位签约的带教导师(1位见习教师学员签约的带教导师不超过2位)的实际带教工作,做好带教导师区级带教证明材料的填写及上报工作。《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区级带教证明》(附件1)

(二)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区级公开课认定

带教导师区级公开课申报办法:每位签约带教导师(1位见习教师学员的签约的带教导师不超过2位)面向见习教师学员展示的公开教学,可以申报1节区级公开课,特殊情况(须基地学校领导小组事前书面申请,征得项目组同意且派人听过的示范课)可以申报2节。

申报时,请填写《浦东新区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2),交基地学校审核、盖章(校内设机构章无效),然后学校统一将所有本校公开课授课人的教学设计和教后反思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组邮箱。

(三)基地学校的带教导师推优工作

为鼓励认真履职、用心带教的优秀导师,项目组将对带教成绩突出的导师颁发优秀导师证书。请各基地学校参照《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工作指导意见》(附件3),制订符合本基地培训工作实际的推优标准、方案及奖励办法,客观、公正地开展推优工作。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带教导师考核材料分为2个档案袋上交。

档案袋1为基地学校签约带教导师的区级带教证明与公开课认定(课堂教学评价表)各式一份,作为教发院审核盖章后返回基地学校的材料。档案袋2上交基地学校签约导师的《基地学校见习教师带教情况汇总表》、《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区级公开课汇总表》、《基地学校带教导师推优汇总表》、区级带教证明与公开课认定(课堂教学评价表)各式一份,作为教发院审核后存档备案的材料。

(二)每名见习教师的签约带教导师不得超过2名,每位签约带教导师申报的公开课不得超过1节,且公开课类别需与带教学科一致。项目组将根据每校见习教师的实际名单逐一核对上述材料。对审核通过的带教证明、公开课等加盖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公章。根据通知时间,各基地学校派人领取带教导师的公开课和带教证明的审批盖章件。

(三)极个别见习教师,由于基地资源限制未安排到基地培训,由项目组委托聘任学校自培完成基地培训任务的,请自培学校参照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所有考核材料要求格式规范、信息完整、准确,过期不予补办。上述综合考核材料提交的及时与准确性,将作为基地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的参考依据之一。

以上全部考评材料,各基地学校务必于2019年6月10日前及时送达教发院浦三路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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