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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浦东新区教师教育中心组成员的通知
作者:陆伶俐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4-10-121201

浦东新区各中(职)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浦东新区教师教育研究与实践团队的力量,促进区域教师教育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区内优秀教师的作用,拟在各校选拔师德高尚、专业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好、组织和协调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担任区级教师教育中心组成员。请各学校根据要求动员优秀教师积极申报。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责任心强,愿意服务本区教师发展;

2.原则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原则上需具备区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专业荣誉称号;

4.身心健康,学校支持,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岗位一:校本研修

职责:在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校本研修指导、研修组织领衔人能力提升培训等项目中参与调研、策划、组织等工作

要求:分管师训的副校长或中层干部及以上,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优先,每校限报1人

人数:9人,学段不限

2.岗位二:优秀职初教师培养

职责:在后见习期优秀职初教师遴选、培养与展示的相关项目中参与调研、组织、辅助指导与管理等

工作人数:4人,学段不限

3.岗位三: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职责: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中,参与各类调研、文本研制、活动组织、辅助管理等工作

要求:熟悉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本校相关条线负责人优先,每校限报1人

人数:10人,学段不限

二、任职期限

自聘任起一年。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

即日起至10月18日,请学校做好宣传动员,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愿的教师可通过如下链接进行填报:https://www.wjx.cn/vm/YDPgJDS.aspx#。其中,学校意见(见附件)需敲章上传。

(二)部门评议和区域聘任

由教师教育培训部组织评议,拟定教师教育中心组成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中心组成员正式名单,并颁发聘书。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4年10月12日

注:请有需求的老师,填写好附件(不用敲章),电子版发送到陆伶俐老师校园邮箱,截止时间10月15日中午12点。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以点击通知里的链接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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