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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新秀”的 申报和遴选工作方案
作者:陆伶俐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4-06-132708

为响应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发展需求,推动浦东建设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布署培养出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突出、发展动力强、层次多元的优秀教师梯队,助力浦东新区教育人才高地建设,根据《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浦东新区教师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实施意见》,现开展“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新秀”的申报及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注重实践研究,能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能围绕当前基础教育改革重难点,能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队伍。

二、申报对象

上海市实验学校全体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

三、申报内容及条件

本次申报为“三个梯队”人员,即“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新秀”,具体如下:

1. 区学科带头人

遴选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实践、善于综合育人、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在区级及以上层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成为区学科带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高端培养,促进其职称、专业荣誉晋升。鼓励学科带头人组织开展区级研修,进一步推动其在各级层面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为构筑浦东教育人才高地提供中坚力量。

2.区骨干教师

以学校为主体,遴选一大批教育信念坚定、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教师成为区骨干教师。提供区域研修等机会,整体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信念、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能力,促进其职称、专业荣誉晋升。以学校为主阵地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构筑浦东教育人才高地夯实基础。

3.区教育新秀

不断发现和遴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较为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的优秀青年教师成为区教育新秀。通过区域个性化跟踪培养,打通快速成长通道,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能力,在专业上快速成长。

三个梯队的申报对象及条件一览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

三个梯队

报名条件

(职称要求)

流程

任期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学校可报人数(向上取整)

区学科带头人

所有高级教师

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公示—专家综合审查—区教育局审定

三年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共51人(总人数的20%+不占名额数

区骨干教师

所有中级教师及以上教师

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公示—区综合审定

三年

区教育新秀

教龄2--5年的教师(入职时间在2018-2022之间)。

教师个人申请—学校遴选推荐—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评比公示

一年

教育新秀,共7人(总人数的20%+不占名额数。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类不占名额获得区学科工作坊或区名师基地“优秀学员”称号的2021-2023学年青年新秀,且职称达到中级及以上的,可不占推荐名额。

“教育新秀”类不占名额:1)区见习教师综合技能考评暨基本功大赛、区“新苗杯”教学评比、区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教学竞赛、区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教师教学评选一等奖;(2)上海市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上海市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教学竞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教师教学评选等第奖;(3)主持区级及以上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行政或职能部门的课题。

 

四、申报和遴选流程

1.学校工作流程

6月13日,学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公布遴选方案,向全校教师公布。

6月13--16日,教师个人申请。(新申请学科带头人参照附件4准备材料,新申请骨干参照附件5准备材料、新申请新秀填写附件6,续聘人员填附件7,所有申请者需完整填附件8-材料封面)

6月16日,学校工作小组预审核。

6月17日,学校正式审核,拟定推荐名单。

6月17-21日,学校推荐,经三重一大讨论,名单公示。

6月23-25日,学校上报,拟推荐的学科带头人线上填写个人资料。

 注:请于6月16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陆伶俐老师校园邮箱


2.“区学科带头人”工作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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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把党的领导贯穿教师教育工作全过程。建立浦东新区教育局统筹规划,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组织实施,各教育指导中心、学区、集团参与配合,各学校积极实践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指导、管理、服务新区优秀教师梯队培养的工作网络。

领导小组:校长、书记

工作小组:科研室、校务部(人事室)、小初高、国际各部、评聘委员会

监督小组:党群办(纪检、工会)

(二)制度保障

在浦东新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在本《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学校制定相应配套落实方案,研制阶梯式评价激励制度,激发教师成长动力。获评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区教育新秀的老师在职称评审时、岗位晋升时优先考虑。

(三)经费保障

浦东新区教育局提供经费支持,确保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工作经费从区教师培训项目经费中支出,区层面绩效奖励经费从区教师绩效工资统筹额度中支出,校层面绩效奖励经费从学校绩效工作总量中支出。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24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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