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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选拔我校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季荣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4-04-081958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担当学校事业发展重任、有发展潜力的中层后备干部队伍,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一次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集中选拔工作。

一、资格条件

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教育政策;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辅工勤人员职称可适当放宽),在本校工作满3年;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正高或特级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

二、选拔名额与方式

此次集中选拔我校中层副职后备干部8-10名,以自荐和部门推荐方式进行,部门推荐一般不超过2名。

三、工作步骤

  (一)公开推荐:4月12日前

  公布选拔通知,进行自荐和部门推荐,都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交各部门主任。

由部门主任收齐后统一交校党委。

(二)面试遴选:4月中旬

由校党委组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组织测评:4月中旬

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拟录用人选意见测评。

(四)讨论决定:4月底

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校中层后备干部人选。

四、后备干部的培养、考核、任用

校党委对选用的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采用集中培训、部门(集团)挂职、带教等方式,进行为期一年的培养。一年后,由校党委进行综合考核。

校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列入学校未来中层干部选拔的重点对象。

 

中共上海市实验学校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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