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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魏春丽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4-03-121421

 

各青年教师: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精神,为了引导和鼓励本市从事中等、初等、幼儿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本市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上海市将继续开展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评审工作。这项工作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持实施,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浦东新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区教研室承担。

现将浦东新区申报2024年度青年教师课题的有关事宜转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发院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师德,能认真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经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教师(非高级职称)的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方可上报给区教研室。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课题申报负责人如已有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则必须在原课题结题并经相关部门鉴定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申报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四)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此次申报课题的结题时间为2025年8月。

四、本区申报时间:

(一)书面材料:“申请书”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于2024年4月25日周四前寄送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研部教务处(峨山路180弄13号406室李晓雯老师处,联系电话50948103)。

(二)电子材料:请把本校《**学校**老师2024年度青年教师课题申请书》(附件1,原则上每校不超过2项)及《**学校2024年度青年教师课题申报信息表》(附件2)两类材料,4月25日周四前发送至pdqnjskt@163.com。邮件名请标清楚“**学校2024年度青年教师课题申报材料”。

五、其他:

(一)请学校按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原则上每校(园)选送课题不超过2项。各学校送报的课题,经区教研室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前26项参加“上海市教委教研室2024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报送市青年教师申请未成功立项的课题,立项为“2024年度浦东新区教研室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本通知指向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不同于区级青年课题。故目前有区级课题还没有结题,但希望申报此次市青年教师课题;或者按本通知时间节点,符合本通知年龄要求、同时申请今年区重点/一般/规划/青年课题的青年教师,凡在附件2(《**学校2024年度青年教师课题申报信息表》)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的,都视作有效申报。

(三)申报表格“封面页”及“专家、单位、市区意见页面”原来在同一页中,请不要拆分,不同电脑显示系统和版本会略有不同,请务必调整,其他页面请根据提示填写完整。

六、本校操作办法

(一)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照区级通知要求,即日起联系科研室确认申报意向。

(二)填写申报书,于2024年4月20日前发送给科研室潘艳老师校园邮箱,并微信确认或电话确认(021-50866175)

(三)如超出两份,将请第三方排序,选择前两名申报。

 

科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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