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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岗位升等申报的通知
作者:杨燕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11-104590

按照岗位设置相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岗位设置方案2023年岗位升等的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请有意申报高一级岗位的教职员工,仔细查看以下相关附件:关于升等申报的必备条件(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岗位升等评价表》(附件2),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评价表的内容顺序整理成册,连同评价表一同交各部主任处,烦请各部主任汇总后交人事室。截止时间:20231113日(周一)15:00前。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即现任岗位起,不清楚现任岗位的老师可查阅办公文档内的相关文件《202312月现任岗位统计表》),所有材料截止期为20231231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违诚信,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2所公示的缺额已包括递补上一级后留下的名额,是最多数额,截止于20231231

3关于岗位的说明:专技十二级、十级、七级岗位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聘任后自动升得,故不作升等申报。

4原则上空缺额逐级递补,即6级岗位的才能申报5级岗位(简称657级岗位的才能申报6级岗位(简称769级岗位的才能申报8级岗位(简称9810级岗位的才能申报9级岗位(简称10912级岗位的才能申报11级岗位(简称1211,破格评聘的解释权归学校评聘、考核委员会。

校人事室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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