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岗位设置相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岗位设置方案,2023年岗位升等的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请有意申报高一级岗位的教职员工,仔细查看以下相关附件:关于升等申报的必备条件(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岗位升等评价表》(附件2),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评价表的内容顺序整理成册,连同评价表一同交各部主任处,烦请各部主任汇总后交人事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周一)15:00前。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即现任岗位起,不清楚现任岗位的老师可查阅办公文档内的相关文件《2023年12月现任岗位统计表》),所有材料截止期为2023年12月31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违诚信,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2、所公示的缺额已包括递补上一级后留下的名额,是最多数额,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
3、关于岗位的说明:专技十二级、十级、七级岗位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聘任后自动升得,故不作升等申报。
4、原则上,空缺额逐级递补,即6级岗位的才能申报5级岗位(简称6升5);7级岗位的才能申报6级岗位(简称7升6);9级岗位的才能申报8级岗位(简称9升8);10级岗位的才能申报9级岗位(简称10升9);12级岗位的才能申报11级岗位(简称12升11),破格评聘的解释权归学校评聘、考核委员会。
校人事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