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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教育实践成果转化专项培训班的 报名通知
作者:陆伶俐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11-064452

注: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附件1,于11月9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陆伶俐老师校园邮箱。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教师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为促进优秀教师专业发展,将开展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教育实践成果转化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背景

调研发现,教育实践成果转化是制约优秀教师发展的瓶颈问题。据此,启动浦东新区优秀教师教育实践成果转化专项培训,帮助教师提炼教育实践经验、提高理论思考水平,形成物化成果。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自2023年11月20246

一般安排在工作日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本培训成果为导向,设置“通识培训”“学科专业培训与实践”“学术发展培训与实践”“教师培训课程开发与实践”四个模块,共计100课时的线上培训内容。具体如下:

image.png 

四、培训对象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专业发展意愿强烈,善于主动学习。

2.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公民办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学科不限。具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

3.每校限报2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可报3人。

、报名流程

1.宣传动员

学校将培训信息告知每一位教师,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遴选排序

学校审核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并对申报人进行排序。

3.平台上报

学校派专人填写《学校审批意见汇总表》(附件1),确保信息无误;登录“浦东教师教育平台”上传上表的电子表和盖章纸质表扫描件/照片(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2)。

平台开放时间:2023年117日8:00-10中午12:00

进博会期间平台开放时间为8:00-20:00

联系电话50903449  周老师 顾老师

 

附件1:《学校审批意见汇总表》

附件2:平台申报操作手册》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教育培训部

2023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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