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浦教人〔2021〕3 号)、《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指南》的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度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聘任工作开始启动。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中级职称聘任评审工作,学校仍然决定先打分排名,确定送审名单。故请今年准备参评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中小学一级教师)的老师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学习相关要求与办法(详见附录),填写自荐表,同时向学校人事室提供送审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9月20日(周三)16:00前,填写好《中级职称自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给杨燕老师,即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收,敬请谅解!
附件材料上交截止:9月21日(周四)16:00之前,根据打分表(附件3)顺序整理,误期作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注:中级职称评审要求中,符合以下条件者论文鉴定可不作前置条件:符合乡村教师政策或者支教教师政策;或者任二级教师以来,曾获区级及以上政府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在市教学评比中获等第奖,或在区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规定的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教学资源且符合要求的申报者。(取得相应荣誉称号、教学评比奖项、符合要求的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教学资源,相关证明交区职改办核查后方可认定。)
附递交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一套和复印件一套(根据打分表顺序准备);
2、凡自荐表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都必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现行认定并签名(比如班主任年限、工作量完成情况等)
3、材料必须按“打分标准”内容顺序整理,并提供目录,打分标准内没有的材料放在最后。
校人事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