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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校内公开提名中层干部公告(2023年第1号)
作者:马季荣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06-133123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做好干部选任工作,根据《上海市实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提名校团委书记人选,进行考评后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岗位和职数

校团委书记1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1.被提名的校团委书记人选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表现优良;乐于奉献,敢于创新,善于管理,身心健康。

2.被提名的校团委书记人选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3.被提名的校团委书记人选应在上海市实验学校工作满三年,有学校学生德育工作一年以上经历,工作成绩突出。

三、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等形式,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

2.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按《上海市实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提名截止时间

请于2023620日(周二)下班前将相关提名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盖章)后交6号楼201室校党委。

 

附件:《上海市实验学校中层干部岗位提名自荐或推荐表》

 

                                  中共上海市实验学校委员会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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